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,習近平當局印發了一個與「紀律處分」相關的《條例》,該《條例》將在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此《條例》的內容被認為是對中共各級官員的限制前所未有地嚴厲,對官場的震懾力大,特別是新增「妄議中央大政方針」等內容,更有分析認為是習近平當局要大幅清洗江派而「量身定做」的懲治條例。
新版處分《條例》清洗江派
新版《條例》將在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10月12日,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,一個與「廉潔自律」相關的準則(簡稱《準則》)和一個與「紀律處分」相關的條例被審議通過。21日,官媒發佈重新修正的《條例》。
其中,《條例》第四十六條新增「妄議中央大政方針」的說法。
中紀委法規室對「妄議中央大政方針」的解釋是: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針政策時,有些人「當面不說、背後亂說」「會上不說、會後亂說」「台上不說、台下亂說」,來妨礙中央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,造成嚴重後果。
該《條例》還要求同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」,維護「中央權威」,對於中央的大政方針不得妄議。這也向現行或潛在貪官提出警告:「當官就不要發財,發財就不要當官。」
時事評論員石九天說,「妄議中央」實際是對江派官員量身定做,打碎了江派的圈子。習將來更會以這個新版的《條例》來大幅清洗江派。
陸媒此前曾報道,包括前中共國家副主席曾慶紅、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、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、前河北省委書記周本順、郭伯雄兒子郭正鋼、前江蘇省委秘書長趙少麟、前南寧市委書記余遠輝、前雲南副省長沈培平等,都曾「妄議中央」。
提拔貪官責任寫入《條例》
《條例》第七十三條稱,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,違反幹部選拔任用規定,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」要給予處分。
12月25日,中紀委機關報報道稱,從查處的腐敗案件來看,有的官員剛被提拔即落馬,有的官員考察未過仍順利晉陞,還有的官員違紀違法時間長、跨度大,「帶病」在崗一二十年屢被提拔;折射出「伯樂」在相馬過程中的失職瀆職。「買官賣官」、「跑官要官」的不正之風蔓延「伯樂」與「馬」之間產生了赤裸裸的交易。
文章強調,「病馬」上崗「伯樂」亦有責;倒查「伯樂」釜底抽薪;舉賢者與之同賞,舉不肖者與之同罪。不管是何種原因,失職瀆職的「伯樂」必須受到責任追究。
石九天認為,在這個《條例》正式實施前,中紀委發出追查失職「伯樂」文章,隨著「新四人幫」的落馬,明顯是針對江澤民。
「新四人幫」老闆是江澤民
在周永康、令計劃、徐才厚、薄熙來組成的「新四人幫」被拿下後,有軍方背景的《環球新聞時訊》雜誌在2015年9月1日報道〈黨政軍老虎紮堆 源頭難辭其咎〉的文章稱,「新四人幫」其實依附著一個共同的「老闆」江澤民。
文章說,「新四人幫」其實依附著一個共同的「老闆」,這個「老闆」是誰呢?從人的角度來看,誰掌握最終的人事大權,包容他們的毛病,不斷提拔他們的人就是他們的老闆。「老闆」是誰?文章自問自答地說,江澤民是也。「老闆」會不會被揪出?人民群眾拭目以待!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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